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现开始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高校要结合单位实际,优先推荐青年教师主持申请的项目。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鼓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2022年12月31日完成。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项目申请、结项等项目过程资料统一上传云服务平台保存。
2.申请人通过登录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20版)。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3.云平台申报提交时间:2020年5月18日-6月12日。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线填报、提交。因指标有限,竞争激烈,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分计划类别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指标总额为:23项,其中“基础研究” 限额 7项;“应用研究” 限额 13项;“软科学” 限额 3项。
2.各项目申报人要按照通知及《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通过OA系统提交承诺书。
3.各项目申报人应充分重视,认真审视申报条件,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同时应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见附件,也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处联系电话:0375-265775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